最高院案例: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以不同诉由起诉,诉讼请求的实质在于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构成重复起诉
2025年12月11日

来源:每日学点法律知识

 

裁判要旨:在法院已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认定并作出裁判处理的,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又以不同诉由起诉,诉讼请求的实质在于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构成重复起诉,依法应当驳回起诉。

 

裁判意见: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某某建材公司向某某旅游公司提起的不当得利之诉,与前诉某某建材公司向某某旅游公司提起的企业借贷之诉,均是针对2012年7月某某建材公司通过银行向某某旅游公司汇款2500万元的事实。某某建材公司在前诉中主张该笔汇款是其借给某某旅游公司的,请求某某旅游公司归还借款。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5)内商终字第00022号民事判决已经认定该笔汇款为某某建材公司替案外人某公司偿还某某旅游公司的款项。本案中,某某建材公司提起诉讼,主张某某旅游公司占有该笔汇款没有合法依据,请求返还该笔汇款,实质在于否定前诉裁判。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属于重复起诉并以裁定驳回,这是正确的。

 

案号索引:(2020)最高法民申4603号。

 

经验总结: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理论及司法实践,重复诉讼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三个要件:(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在本案中,某某建材公司的两次起诉均针对同一事实,且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故构成重复诉讼。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